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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农业厅组织开展清理假兽药查活动

发布: 2015-04-27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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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农函〔2015〕369号


  关于组织开展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顺德区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第一至三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5〕1、6、8号)和《关于2015年第一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农医发〔2015〕9号)要求,请各市农牧部门按照农业部和我厅有关兽药打假工作的部署,对辖区内的兽药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组织力量查处被通报假劣兽药,责令企业召回销毁假劣兽药,对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单位依法实施处罚,并填写《广东省兽药生产企业检查监督记录》、《广东省兽药经营企业检查监督记录》和《广东省兽药使用单位检查监督记录》,于5月30日前将结果报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


  附件:1.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


  2.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3.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涉及广东部分)


  4.2014年第四季度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国家计划不合格产品汇总表(涉及广东部分)


  5.2014年第四季度全国兽药监督抽检辖区计划不合格产品汇总表(涉及广东部分)


  6.2014年第四季度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7.2014年第四季度监督抽检符合公告第2071号规定情形的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8.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第一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5〕1号)


  9.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第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5〕6号)


  10.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第三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5〕8号)


  11.农业部关于2015年第一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农医发〔2015〕9号)


  广东省农业厅


  2015年4月20日


  (联系人:黎晓仪,联系电话:020-37288287)


  附件1:


  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


  标称北京市的企业(1家):北京牧獒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标称天津市的企业(1家):天津市倍诺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标称河北省的企业(1家):石家庄华牧动物制药有限公司


  标称上海市的企业(2家):上海华亚畜牧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康益德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标称浙江省的企业(1家):浙江永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标称山东省的企业(3家):山东东盛药业有限公司、青岛华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百利兽药有限公司


  标称河南省的企业(3家):郑州百仕达宏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海天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河南省亚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标称广东省的企业(2家):广东万利达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粤华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标称广西自治区的企业(2家):广西北流市龙桥兽药有限公司、广西北海制药责任有限公司


  标称四川省的企业(4家):四川兄弟药业有限公司、健特(成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恒盛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宁市宏宇动物药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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