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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凌海动监局养殖业保险工作已圆满结束

发布: 2015-08-04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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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涉农保险惠农政策,增强养殖业者抵御重大动物疫情及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政府对畜牧生产能力保护的长效机制,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根据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中国保监会辽宁监管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养殖业保险工作的意见》(辽牧发[2013]280号)文件精神,凌海市畜牧兽医局于2015年1月21日正式启动养殖业保险工作,在市政府高度重视、财政部门鼎立支持下,市畜牧兽医局的强力推动指导下,与保险公司共同努力,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截至2015年6月30日情况总结如下:

一、 参保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市共投保育肥猪:87492头,母猪:13722头,奶牛:178只,保费总额:3522840元。

其中,中央承担保费总额:40%,共计:1409136元

省级承担保费总额:25%,共计:880710元

市级承担保费总额:10%,共计:352284元

凌海承担保费总额:5%,共计: 176142元

理赔:育肥猎:3657头,母猪:319头,奶牛:4只。理赔金额:1736600元

二、 工作措施:

1、 领导重视,落实迅速

辽牧发[2013]280号文件下发后,局领导班子于2015年1月21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养殖业保险的各项准备工作,与人保、安华保险公司签署了《养殖业保险框架协议》,《养殖业保险合作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并印发了《凌海市关于开展养殖业保险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开展养殖业保险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及实施步骤,会上,冯局长强调,此次养殖业保险要与春防工作两结合,重点检查动物强制免疫,养殖业保险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强调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与此次养殖业保险挂勾,成立养殖业保险督察组,定期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先后三次与保险公司经理、乡镇所长召开专题会议,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2、 广泛宣传,培训到位

1月23日,市动监局同人保、安华公司对全县区域所工作人员和村防疫员324人进行了关于养殖业保险知识和代办职责的培训,同时颁发了代办员证,下发了宣传手册和宣传单万余份。

3、 多措并举,规范服务

应保尽保,杜绝骗保行为。严格把握“五承保”原则,即实施强制免疫的承保,按规定佩戴耳标的承保,日龄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承保,健康的承保,应保尽保的承保,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投保,同时做好补栏牲畜的及时补保工作,有效化解骗保骗赔的道德风险。

建立“三个一”、“四结合”的联运工作模式。县动监局和保险经办机构成立联合工作组,实行“一案一现场,一周一巡查,一月一例会”。做到保单与免疫卡、耳标相结合,查勘定损与疫情诊断、处理相结合,理赔与无害化处理相结合,保险核查与防疫督察相结合。

及时理赔,消除保户后顾之忧。采取“六项举措”确保理赔到位。一是投保牲畜死亡,投保人立即通过统一报险电话报案;二是保险经办机构人员与协办员接到报案后立即到现场;三是保险经办机构人员对死亡牲畜进行现场拍照、核对保单、核实投保户的理赔申请、核实牲畜死亡数量;四是协办员核实免疫卡、耳标、死亡原因和无害化处理结果,并填写投保动物无害化处理证明;五是对理赔结果统一在村委会张榜公示;六是保险经办机构将资金在规定时间内直接赔付到户。

三、 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养殖业保险,让养殖户得到了实惠,减少了损失,让养殖业有了保障,此项工作虽初见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

一是养殖户投保积极性不高,参保率低。

二是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经费不到位 。

三是乡镇所工作量大,人员少。

工作建议:一是加强宣传,提高保险认识程度。二是各乡镇所工作量大,人员缺少。

TAG: 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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