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猪价网

关于兽药销售过程中的回款难

发布: 2015-09-30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上一篇 下一篇

一提到高利贷,你第一反应一定是电视剧里的情节,即便存在于现实生活中,也一定是有着黑社会背景罩着的,普通百姓是不可能跟高利贷打上交道的。但前阵子小编有位同学苦恼的表示自己的父母染上了高利贷,还是放贷方,放给的也是普通人,但借贷人就凭空消失了,这笔钱短时间内无影无踪是肯定的了。同学的父母因为征地一夜暴富也因为高利贷一夜回到解放前,而今只能拿着一张可怜的欠条无处诉苦,因为手中所拿的凭证不具有法律效力,不会得到保护。如果单纯的批评放贷人无知文盲可能伤了很多类似这样的人的心,但所有关于钱的问题都能够称得上是大问题,既然谈钱一定要伤感情,那唯一能够缓和感情的办法就是起码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双方之间必须要有一个合同,哪怕是借条。

不管规模大小的兽药企业中,都普遍存在回款问题,也就是说在兽药销售的过程中,痛痛快快的给钱拿货不太多见,大都是先用药后结算,而有的多达几年才收回成本,有些长年累积就成了死账。为什么会出现兽药销售的回款难,这其中有哪些问题,是否就成了无解的命题?

占资源占市场,铺货占渠道

没有人嫌钱多烧得慌,每个企业家都希望企业越做越大钱越赚越多,于是但凡有点儿条件的企业都会超出计划内生产产品,然后用这些产品抢占市场抢占客户资源进而形成渠道优势,这样的铺货显然不会是合作方或者客户的主动接受,而是被动尝试,大家都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企业方有自己的盘算:铺货越多,意味着与客户的接触面越广,对客户形成消费刺激,卖得好了就不愁经销商拿不出钱来结算。而经销商也有着自己的碎碎念:既然厂家给了承诺和保障,那卖谁的药不是卖,卖得好了自然什么都好说,卖得不好压着货不说也是其他产品无形中的利润流失,所以拖着结算也无可厚非。

大规模铺货以抢占市场先机刺激消费,这是很多厂家乐意为之的手段,之所以兽药企业不惜以烂账死账的代价也要使用这样的方法,无非是因为这样的铺货所获取的利润远高于出现的个别死账烂账所带来的损失,两厢一抵,利大于弊,于是纷纷效仿又屡试不爽,大家便习以为常。

碍于行业圈子限度,合同成了形式

钱永远都不是王八蛋,尤其对于兽药企业的老板们来说,每年年底对于出现的烂账死账,兽药老板都会给销售们实施一定的压力,而面对自己手中的这些烂账,很多销售都表示头疼至极,起初小编还很疑惑:难道销售过程中没有合同约束,只是口头销售?有位销售回复:怎么可能没有合同,只是合同一般都是走形式,这个行业圈子这么小,不按照合同办事也就只能再进一步的商榷,你还能真为了一单生意惹怒了这个群体走打官司途径?宁可追不回款也不能破釜沉舟撕破脸,玉石俱焚是万万不可取的。

不指望产生效力的法律保护,那合同变成一纸空文就顺理成章了。当买卖双方仅仅以信任为基础而进行产品交易,那市场经济的运转到底是在整体前进还是后退?如果兽药行业的销售大方到对合同都置若罔闻,那么烂账死账的问题可能真的就无解了。

兽药营销网小编鉴于兽药销售回款难的问题,给兽药企业的几点建议:

其一、让资金有序运转。放长线不一定钓上来的就是大鱼,有可能连条小鱼也钓不上来,盲目的铺货抢占渠道资源的方式,在如今的兽药行情下显然变得传统局促跟不上步伐,不管是经销商还是养殖户如今也不再迷信货架上的琳琅满目,快餐时代效率与结果变得至关重要,谁也不会轻易的被假象所忽悠。况且只要是铺货就会涉及成本问题,进而涉及到资金的霸占和回笼问题,短时间内资金被产品圈占得不到良性运作,那对兽药企业来说,将会是致命的打击。

其二、法制社会,合同为要。市场经济讲的就是利益,不把利益当前提的一切交易都没有抱有最纯粹的市场经济行为的目的,也不会得到应有的保护权益。如果大家都碍于所谓的面子来保全自己的行业后路,而任由这样无视合同效力的行为蔓延,那长此以往整个行业都只会陷入越来越深的怪圈,而永远得不到有效的解决。

其三、认真对待每一笔交易。因为一笔不大的款项而丧失一个长期的合作客户,无论如何都显得不明智,所以很多兽药老板明知道有些死账可能永远停留在账面的数字上了,但只要账目上的大体数字在有效的上升,也就睁眼闭眼的选择不了了之,顶多也就是给手底下的销售们施加一些压力,督促一番而已。这样潜意识的放任,其实危害极大,如果一个兽药企业允许合作方出现一笔死账,那就会有接下来其他烂账相应的存在,而这个过程中,对销售的积极性也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既然现象存在,谁还会把心思用在追不回的款项上,不去争取,就更不会有结果。

每个行业都存在回款难,但在药品行业这个问题尤甚,很多人认为是利润的暴力所致,让这样的癞子行为泛滥并无心解决,但与其怪罪到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利润作怪上,不如归结到这个行业本身的每一个参与个体的心理作怪之上。当参与个体无心维持一个良性秩序的有效运转,那行业规范就不可能有效的建立并保护其得以运作。(兽药营销网 若寒)

TAG: 兽药
上一篇 下一篇